一、試驗區的環境:高低溫循環沖擊試驗機周圍的環境可以會影響試驗箱內的條件,試驗箱性能的確定應該在標準大氣條件下進行,應當考慮以下各項要求:周圍使用條件、不應直接于陽光下、不應在電磁干擾環境中、應水平放置、應旋轉在不受機械振動和聲振干擾的地方,應該考慮試驗箱制造商對電力和對環境條件的建議,詳情以艾思荔股份中心發出的“場地確認函”為主。
二、溫度測量系統:測量系統測定結果的不確定度由系統的校準來確定,一般來說,傳感器應當是電阻型或是熱電偶型,傳感器在空氣中的50%響應時間應在10s-40s之間,整個系統的響應時間應當小于40s。
三、高低溫循環沖擊試驗機的試驗負載:我們在所有技術資料中都會有附注(以下技術指標均在空載條件下測得),如果試驗箱不可能全空,則應予以記錄,箱內的被測樣品是否有發熱量、重量、數量、放置密度以及排列順序等都有影響。
四、溫度傳感器的安裝:溫度測量傳感器位于試驗箱每個角和工作空間中心,我們業內有九點巡檢儀的出廠檢測標準,所以箱內至少應布9個傳感器,對于2000L以上的高低溫循環沖擊試驗機,應當在每個箱壁中心的正前方安置傳感器(考慮到箱內空間較大,為能達到準確的均勻度,應在箱內至少布15個傳感器),測量系統的布放不應當影響空載試驗箱的溫度分布,應當能夠記錄實際到達溫度,對于確認檢測系統,應當至少每分鐘記錄一次數據,試驗箱監測傳感器的數據記錄裝置應當獨立于試驗箱控制系統。
五、溫度性能測定:在試驗箱穩定之后,工作空間的實際溫度、溫度波動度和溫度梯度根據測量系統的測量結果來確認,并應當考慮溫度測量系統的不確定度。